兜兜转转,良久何许。
突然之间发现,很多事情,还是留点念想比较好。
握在手中的,往往不会太珍惜;得不到的,却往往能使人食不知味,夜不能寐。
这大概缘于世人的通病,人本性如此。天生喜新厌旧,容易接受美好的事物,而摒弃那些肮脏的,不入眼的“玩意”。
我是一个偏执狂。对喜欢的东西总是很上心;而不喜欢的,却总是漠不关心。无谓人情,无谓关系,喜欢和不喜欢一眼都看得明了。
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。
那时,我总去楼下的便利店买零食吃。
经收银小妹推荐,一款小食很好吃,每次都卖到爆。
说到这里,我怦然心动。只是我那次去的时候刚好卖完。
于是,我每天下班,都惦记着这句话。只要路过那家店,我无论买不买东西,都会习惯性的走进去问那款小食到了没有。
而每次都失望而归,可是那时心中总是有念想的。
每当路过那家店,就心动起来。虽每每败兴而归,却丝毫没有影响我买它的决心。
终于在我努力了半个月之后,收银小妹告诉我,这次又卖到爆,见我天天来,所以给我留了两包。
我欣喜不已,付了钱,赶紧回家,想尝尝这每每卖到爆的小食。
结果不言而喻。我有些失望,品尝过后的结果只有四个字“不过如此”,甚至连我原来吃的小食都比这个好吃。
直至现在,我大概已经忘了这件小事。甚至连这款小食的味道也忘记的差不多了。它是咸是淡,是酸是辣,我都不记得了。可是我却依然记得我那时偏执的心,似乎要非尝不可。
我甚至在想,如果那款小食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尝到,也许我至今对它仍会有念想。可如今却是丝毫念想也无,别说让我花钱再买它,哪怕打折售卖,我也未必会买它。
在我读中学的时候,我非常羡慕一位女同学。几乎视她为偶像。
她写字非常工整,衣饰也很整洁,模样也很美。相比于邋遢的我,不知好了多少倍。
我这只丑小鸭,从始至终未蜕变成白天鹅。而她,一开始就是只天鹅。
我羡慕她的衣衫颜色,基至连那桌子上铺的雪白纸张,也会觉得她铺的比别人好看。
后来我和她有幸做了同桌,我总会偷偷的看她的字迹,甚至为了能和她一样有只好看的笔袋,在自己有经济能力去城里的时候,越过大街小巷,却从未碰到那样一只好看的笔袋。
在往后的时光里,我们走散了。
私交甚笃倒也谈不上。只是这么多年,我与她再未碰头,她的一切方式我统统都没有。也没有想过再去联络她。
还是留点念想比较好。
这样我再次回忆的时候,还会记得她穿粉色衣衫,扎高高马尾辫的美丽俏模样了。
只是过年回家时,会听到旧时同学对她的略略提及。
得知她模样胖了许多,没有以前那么招人喜欢。嫁了某某某的某叔的某弟。至于有无生子,不得而知。
想来,成家,生子,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而我,却依旧对她怀有念想(纯友谊)。我想我不会忘记,中学时代的我们,总是做着可笑的事情,而她,也终不会知道,有这么一位粉丝曾经羡慕着她。
从念书起,我一直是个规规矩矩,丝毫不敢做出让老师和大人不开心的事情。
我几乎没有传说中的青春叛逆期。也从不与任何男生过从甚密。
而因此,也遗失了不少好的时光。几乎错过了,我人生最稚嫩,最美的风景线。
但是我会说,给自己留点念想吧。
这样,总好过日后想起来追悔莫及的好。
有点念想的时候,拿出中学的同学录来,一页页的翻看,觉得那些旧时时光从未走远。
我们都在一起,一直在一起。
很多事,不如放下偏执吧。
还在单恋的男生女生们,如果对方不喜欢你,不如放下吧。令自己留点念想吧。也许,她没有你想像中那么好。
还在闹分手的情侣们,如果真的不喜欢对方,也请放开彼此的手,好让他们去牵另一个人的手。你其实没有那么喜欢他,何不给自己多留点念想呢?
要我说,人生不可能十全十美。
每一天,都是不同的。有人苦大仇深的过,有人得过且过,有人开心无比的过。
无谓是自己选择的方式不同。
但求无悔于心,管旁人的闲言碎语,能奈我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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