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转存潮”看银行的“为富不仁”
和3月份今年首次存款加息时一样,前几天各个银行里无不人头涌动,“转存潮”又一次席卷所有银行,而银行的员工也“累”并快乐着。
这也难怪,谁都一看就明白,以3月17日调整后的利率来说,活期年利率为0.72%,而一、二、三、五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分别是2.79%、3.33%、3.96%和4.41%;如以3月19日存入10000元,5月19日转存为例,则可依以下公式:
(定期利率×0.8-活期利率×0.8)×10000÷6=2个月利差 注:×0.8是指扣除20%利息税
分别得出储户这几个存款档期分别损失(也就是银行“不当得利”)27.6元、34.8元、43.2元和49.2元!这里面还不包括因各种原因没有去“转存”的储户,他们的损失就更大了。
现在不是常说“不与民争利”吗?不是要创建“和谐社会”吗?但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一行为是真正的“与民争利”,一点也不“和谐”,银行的作法一点也不“厚道”,简直就是“为富不仁”了!
银行方面也许会说,你在我们银行存了款,领了存单,就是与我们签了合同,就认同包括“存期内提前支取按活期存款计算利率”的条款。孰不知,你这个条款是“显失公平”的条款,是自说自话的条款,用老百姓的话来说,就是典型的“霸王条款”,是不做数的。
或许有人该说了,那如果利率调低,银行方面不是吃亏了吗?不会,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。因为在像我国贷款(五年期或以上)利率六、七倍于活期存款利率的情况下,总是“存”高一尺,“贷”高一丈,赢家永远是银行。
我认为“公平”的做法应该是,银行方面在电脑上做一个小小的设置,如果你在2007年3月19日存入一年,那你这张存单仍然是2008年3月18日到期,而电脑自动会将2007年3月19日至5月18日的利率仍按2.79%计算,5月19日起剩下10个月的利息则会按调整后的3.06%结算。这样,大家岂不是都不用忙了。
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,加息压力依旧存在,希望下次利率调整时,银行不需忙于应对“转存潮”,储户们也不必怨声载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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