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先打开邮箱,看看有没有客户发过来的急件。今天网易的速度有些慢,我都刷新两遍了,系统却一直提示我‘正在打开中’。秘书小北泉送来了一杯贴心的咖啡,我朝他会心一笑,说了声谢谢。
小北泉跟了我一年了,其实他叫北泉,那个小字,是我私自加上去的。我怎么都不相信他有二十七岁,可他却一直坚称自己结过婚,有一个女儿。其实小北泉这么说,让我有些自卑,因为我比他小好几岁,可是往往两个人站在一起,都会被误以为我比他大。当时,看着小北泉帅气的脸和利落的短发,我的直觉告诉我,他并没有这么老。可是,他却自豪的把自己的户口簿送到我面前,我晃了一眼,今年确实是二十七岁。我没有理由去反驳,便在私底下给他的名字前面加了一个小字,他倒也好,乐于接受这个新的称呼。
小北泉关上门拧门把的时候,我的邮箱终于登上去了。我放下杯子,里面只有一封未读邮件。点开,却是我并不认识的人给我发的。或许是网络上那些无聊的人们到处发垃圾邮件吧。我打算把它拖到垃圾邮件中,鼠标却不由自主的点成了读邮件。
这不是什么垃圾邮件,这是茉末,茉末给我发的邮件。里面只有一句话,我是茉末。在三年后,没想到,我对这两个字的感触还是这么深。三年前,茉末去法国的时候,在MSN上也说了一句:“我是茉末。”于是,我便回了过去“那边还好吗?”,没有得到茉末的答复。从此以后,在MSN上再也没有碰到过她。是不是,在心里还有一丝丝渴盼,渴盼她能够原谅我的拒绝?那段日子,我的笔记本上,从白天到黑夜,MSN上的图像都是亮的。
电话声响起,将我对茉末的回想打断,我接起电话,是小北泉:“易经理请您过去一趟”
我挂上电话,将西装从挂衣架上拿起,套在身上。现在的天气,似乎有些冷了。
看见易北河的时候,他正庄严的坐在转椅上,那套西装,我只见到他穿过一次,那就是在兰婷的婚礼上。当时,他还得意扬扬的告诉我,这套西装是她太太亲自为他量身订做的,要不是看在是妹妹兰婷的结婚典礼,他才不舍得拿出来穿呢?可是,今天,他却把这套衣服拿出来穿了,我的神经也紧绷起来了。
我刚一坐下,易北河就说:“真让我说中了,老树董事长将会在今天下午携夫人来我们公司视察,这关系到我们公司的生死存亡。那天,本来想跟你开个玩笑的,没想到却成真的了”
“有这么严重吗?”
“是的,当时,老树董事长派我来管理这个公司的时候,就说过,如果不能把公司弄得活络起来,就只有撤了这间公司。可是,现在,这家公司里,有着我和你的心血,我不想看到他白白的牺牲。”
“我相信,老树董事长会明白的。你也不必太担心。”
易北河嘱咐了我一些该做的事情,于是,我就出来了。心里还是有些紧张,毕竟,能见到堂堂的大集团的董事长,是一件难得的事情。
电脑上,邮箱并没有关,茉末写的邮件,就像个精灵一样,缠绕着我。她从来都是这样,不多说一个字。而我,又有什么资格这样责怪她呢?明明心里很喜欢茉末,可是却并不表现出来,甚至有一次,流芸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我,我也没有鼓起勇气打过任何一次电话。我在想,她是不是,现在有她的生活呢?
老树董事长和他夫人一起来视察了一会儿就走了,途中,一句话都没有说,空气沉寂的有些可怕。我知道易北河的神经一直是紧绷的,看他那样子,就应该知道,他很重视。
结果在两天后出来了,老树董事长打算再投一笔资金给公司,而易北河,还是和以前一样管理公司。
易北河听到消息的时候,格外的高兴,还拉着我说,晚上去喝酒吧?
我想了想,点了点头。可是我的心里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。满脑子都是蝴蝶在飞,我想我中毒了,中的是茉末的毒,很深,很深。
我和易北河在一家小酒馆里坐下了,这家酒馆的风格类似古代,甚至连酒瓶都是古装电视当中的那种瓶子,让我看了直想笑。易北河把酒杯放到我手中,为我倒上了酒,说,谢谢你。
我没有说话,仰头喝了下去,一股火辣辣的感觉直下至胸口,突然,胸口很闷,就像被棉花塞住了一样。易北河说,你很不开心,我看得出。
我点着自己的杯子说,我很开心,开心极了。我从没有这么踏实过。
我喝了很多的酒,可是却一点感觉都没有,就像在喝冷开水一样。出酒馆的时候,易北河扶着我,我走路有些不稳了。易北河一个劲的说,知道吗?这就是你喝日本酒的后劲,让你别喝,可你却像上了拉条的皮带,停不下来。我打了一个嗝,看见面前有好多好多彩色的蝴蝶在飞,在飞。于是,我拼命的去捉蝴蝶,却一个都捉不到。
醒来的时候,脑袋还有些晕晕的。林贝手捧着一碗姜汤给我喝,都好几年了,没有见到你喝过这么多的酒。我没有理会她,仰头喝了下去。林贝拿着空碗,转身的时候说了一句,易大哥说,让你今天好好休息,不用去公司了。
再一次点开了茉末的邮件,这已经是今天第九次点开了,很想和茉末写些什么,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写。
——茉末,收到你的邮件我很高兴。听说你去西藏了,那里好玩吗?
看了看,这样写,不太好。于是,又换了另一种:
——茉末,我好想你。
什么时候来南京?我去接你?
呃,这样也不好。要不实话实说吧:
——我拒绝你是不想耽误你的前程的,可是我却发现,我忘不掉你。
呃,这样太煸情了。
我正犹豫着,是否该把这几句话删掉。突然,从背后过来了一只手,快速的点击了发送。等我回过神来,才发现,我刚才写的那些话,都已经发送给茉末了。我回过头,是林贝。她站在我身后,晃了一下肩膀说:“别瞪着我,我是为了帮你。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干嘛老是这样犹豫不决的。我的木棉很好看了,所以,我拿了一株插在你的花瓶里。”
林贝说完,就走了。只剩下笔记本发出的蓝色的光和我自己。
音箱里“Jealous Guy”的音乐声响起,只有音乐才能理解我此刻的心情。想谢谢林贝,是她替我做出了决定。我的茉末,你会回来吗?
我坐在电脑上,等了一晚上,邮箱里一点动静都没有。我看到木棉花闪耀的发光,才知道,原来天已经亮了。
MSN挂了一晚上,也没见到茉末的影子。只是,一个叫AGNESS的女孩成为了我MSN上的好友。和她聊天,我感觉很舒服。至少,不会让黑夜中的我,孤单的发狂。 |